搜「外傭休息日補錢計算」,多半想要一條乘法:日薪乘 1.5、乘 2,休息日就可用錢買走。香港《僱傭條例》對休息日與法定假日的邏輯不是這樣。先放假(或另定假),不是先計補水。
休息日是什麼
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(包括外傭),每 7 天可享有不少於 1 天休息日,連續 24 小時。勞工處外傭簡介寫明:外傭可自願在休息日工作;僱主不得強迫。
休息日由僱主指定:
- 固定:例如每星期日,一次過通知即可
- 非固定:須在每月開始前把該月各休息日通知外傭(口頭、書面或假期表均可)
不必是星期日。與外傭年假不同:年假滿 12 個月才開始一整段;休息日入職後即有。
標準合約月薪已包含該月的工資安排。休息日本身有薪或無薪,法例說可由雙方協定;外傭作為月薪家庭傭工,實務上月薪已覆蓋整個曆月。不要另外發明「休息日無糧、開工先有糧」。月薪下限見外傭最低工資2026。
為什麼沒有官方「補錢公式」
強迫外傭在休息日工作,可被檢控,最高罰款可達 5 萬元。例外只在不能預見的緊急情況等狹窄範圍。
外傭同意時,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定那一天。另定日須在:
- 同一個月內、原定休息日之前;或
- 原定休息日之後 30 天內
因緊急而要求在休息日工作,另定休息日須在原定日後 30 天內,並在原定日後 48 小時內通知日期。
重點:法例給的工具是調假,不是一張補水表。家庭之間自願多給一筆「辛苦費」,不能用來證明已經合法買走休息日,也不能寫進合約迫外傭每週日開工才有花紅。
勞工處問答亦寫:傭工在休息日返回住所後,僱主不應強迫其工作;傭工可自願工作。自願與強迫的界線,出事時由事實判斷,WhatsApp「你自己願意」未必夠。
法定假日:明確禁止買假
「補錢」搜尋經常連法定假日(勞工假)一併問。這層更嚴:
- 僱主不得以款項代替發放法定假日
- 若要求外傭在法定假日工作:最少 48 小時預先通知,並在原定假日之前或之後 60 天內安排另定假日
- 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:須在翌日補假(該翌日不能是另一個假日或休息日)
2026 年法定假日 15 天,見外傭假期2026。未滿三個月未享有法定假日薪酬,但休息日仍然要給。不要用「未滿三個月勞工假」去取消休息日。
農曆年三天法定假日若要外傭開工,應另定三天假,而不是三倍糧了事。勞工處 FAQ 問 33 對此有直接答案。
年假、補鐘、出糧表
把「補鐘」寫進出糧簽收可以,作為雙方自願額外補償的紀錄。它替代不了:
| 假期 | 正確處理 | 常見錯誤 |
|---|---|---|
| 休息日 | 放假或另定休息日 | 每週日開工再固定補 500 元當買假 |
| 法定假日 | 放假或另定假日,滿 3 個月有假日薪酬 | 農曆年開工只加人工 |
| 有薪年假 | 滿 12 個月後按 7 至 14 天表放 | 用休息日補錢表去倒推年假 |
年假期間碰到休息日或法定假日,該日視作年假,須另定休息日或法定假日。詳見年假計算方法。
中介幫不到改法例
僱傭中心可以提醒僱主在合約寫明休息日,或協助保存假期表。它們不能提供一條全港統一的「休息日補錢計算」。致電時問:
- 合約怎樣寫休息日
- 假期表誰備存
- 法定假日開工如何另定假
有爭議向勞工處外傭專頁或 24 小時熱線 2157 9537 查詢。本頁不是個案法律意見。